6 月 8 日,吉林南关法院公布的一起刑事案例令人扼腕叹息。女子朱某某与友人聚餐饮酒,因过量饮酒而意识模糊,失去了反抗能力。同在店内的男子龚某,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心生歹念。
龚某谎称自己是饭店员工,以 “帮忙照看醉酒顾客” 为借口,成功骗取了朱某某丈夫的信任,将她带离了饭店。随后,龚某对毫无反抗能力的朱某某实施了性侵。
次日,朱某某清醒后察觉自己遭遇了不法侵害,她没有选择沉默,而是第一时间勇敢地向警方报警求助。警方迅速行动,很快将龚某抓获归案。
在庭审中,龚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。他坦言,自己只是因为 “看她长得漂亮,还醉得不省人事” 就起了歪心思,并自愿认罪认罚。然而,法律的威严不容侵犯,任何形式的性侵犯罪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。
最终,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,也为那些意图不轨者敲响了警钟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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